凡設籍新北市或於新北市行政區域內年滿十六歲之男女,確實從事營造業相關工作,如木工、模板工、泥水工、鋼筋工、玻璃工、油漆工、裝潢工、起重工、鷹架工、繪圖工、土方工、監工、挖土機工等,並備齊下列證明文件,經本會理事會例行會議審查合格,追認同意後,正式完成入會程序。
一、 |
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,本人印章。 |
二、 |
最近一吋(半身)正面脫帽照片二張(背後請書寫姓名)。 |
三、 |
申請人入會時之工作證明,由介紹人(需為本會會員)簽章證明。或由當時雇主檢具身分證影本開立工作證明書。 |
四、 |
申請入會需本人親自前來本工會辦理,不得委託他人代辦。 |
五、 |
入會後如有眷屬隨同加入健保者,請攜帶全戶戶口名簿或眷屬身分證影本。 |
六、 |
本人或本人暨眷屬前一單位之健保轉出表。 |
七、 |
本會收費方式為季繳(一次繳交三個月)。 |
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:無依定雇主而參加職業工會知被保險人,其自行負擔之保險費,應按月向其所屬投保單位繳納。
一、 |
入會費500元 |
二、 |
會所基金500元 |
三、 |
勞工教育講習費500元--
(首次來參加工會勞工安全講習者,將全額退費。每人限退費500元乙次) |
四、 |
經常會費每月136元 |
五、 |
勞保費、健保費依投保薪資分級計算 |
六、 |
本會收費方式為季繳(一次繳交三個月)。 |
四、投保薪資分級表2023/01/01起適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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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請確實申報投保薪資不可以多報少,或以少報多。
2.傷病、服役期間、生育前之被保險人,請勿調整投保薪資。
3.每年投保薪資調整幅度未逾15%者,如下表各序級數,依序調 整,
勞保局不經事先審查即予受理,但勞保局保留事後審查權。
4.民國112年1月起勞保普通費率為11%,營造業職業災害費率0.58%,勞保最低投保薪資亦調高至26,400元,各級投保薪資應收費用詳如下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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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1月1日起適用
級數 |
薪資 |
會費 |
勞保
|
健保(一人次) |
合計 (每月)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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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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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28590 |
136 |
2,071 |
887 |
3,094 |
16 |
30300 |
136 |
2,195 |
940 |
3,271 |
19 |
34800 |
136 |
2,520 |
1,079 |
3,735 |
21 |
38200 |
136 |
2,767 |
1,185 |
4,088 |
24 |
43900 |
136 |
3,179 |
1,362 |
4,677 |
25 |
45800 |
136 |
3,317 |
1,421 |
4,874 |
說明:勞保費=保費計算公式:(投保薪資×11.5%×60%)+(投保薪資×0.57%×60%),11.5%為普通事故險費率 0.57%為營造業別職業災害費率。 |
健保費=投保薪資×5.17%×60%×(1+眷口數),健保本人不記,第四眷起免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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